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从5月1日起实施。《通知》进一步放开了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的限制,大大方便了我镇外省户籍职工参保缴费。
据了解,《通知》实施后,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是年满55周岁的男士,或年满45周岁的女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已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的,就可以在我省的最后参保地参保,进一步打破了省际的区域限制。
除此之外,《通知》改变了之前不能一次性缴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部分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缴费,同时,一次性缴费最长年限为:118个月。《通知》还将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放宽至城乡户籍,广东省无论城镇或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只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都可在户籍地参保缴费。
该政策的实施,大大方便了我镇外省户籍的企业职工参保缴费,使我镇内的企业员工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安心扎根我镇发展,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林宇婷 胡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