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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维护孩子暑期安全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近年来,溺水、交通、火灾等事故已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事故的发生,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暑假期间,是学生溺水、交通、火灾、被拐卖等事故的高发期。为此,请各位家长朋友特别是新莞人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做好孩子暑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拐等安全防范工作,家校携手让孩子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的假期。

    一是加强对子女的防溺水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请家长教育孩子,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自觉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擅自到河边、水库、池塘等危险区域钓鱼、摸鱼或戏水;在途经河流、水库、陡坡等危险路段时,要注意行走安全及水上交通安全。要让孩子知道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救人并报“110”,不要独自下水营救。家长一旦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要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暑期,家长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给予关心和指导,不断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为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请家长务必时常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靠右行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要一让二看三通过,坚决不逆行;教育孩子严禁骑动力车(摩托车和电动车)上学及外出玩耍;不乘坐无证车辆,超载、超速车辆及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客运营运车辆。

    三是加强对子女的防火安全教育。请家长教育子女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能随意点火玩火;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教育子女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不能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孔明灯等易燃物,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点亮的孔明灯等燃烧物乱扔乱放。若遇到在火灾现场或发现火灾事故,要有秩序地迅速逃离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打“119”求救。

    四是加强对子女校外期间的安全监管。近年来,我市几乎每年都有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死亡或伤亡的悲剧发生,这些伤亡事故大部分都是在放假期间(或放学后校外)发生的,而且新莞人学生占多数。希望广大家长尤其是新莞人家长要落实好监护子女的法定职责,密切关注子女放假期间及校外期间的活动安全。子女外出时家长要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同时,为提高孩子的避险和自救能力,平时要教育孩子在遇到意外安全事故时,主要采取大声呼救或向“110、119、120”求救的方式协助救援工作,不能冒险施救,以免酿成新的伤亡事件。

    各位家长,孩子是家庭美满幸福和快乐所在,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让我们携起手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家校携手,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望牛墩镇宣教办

望牛墩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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