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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统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

    2014年3月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自愿的方式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二、换照时间

    从2014年3月1日开始,至2015年2月28日结束,各类企业原旧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

    三、换照提交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笔签署的《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申请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原件核对。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申请书》、《委托书》可在登记机关领取,或登录东莞阳光网望牛墩分网下载。

    四、换照地点

    各类市场主体在原登记机关换领新版营业执照。望牛墩工商分局咨询电话:81313312。

望牛墩工商分局

2014年7月7日

 

 1、个体户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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