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统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
2014年3月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自愿的方式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二、换照时间
从2014年3月1日开始,至2015年2月28日结束,各类企业原旧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
三、换照提交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笔签署的《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申请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原件核对。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申请书》、《委托书》可在登记机关领取,或登录东莞阳光网望牛墩分网下载。
四、换照地点
各类市场主体在原登记机关换领新版营业执照。望牛墩工商分局咨询电话:81313312。
望牛墩工商分局
2014年7月7日
1、个体户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