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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东莞市第二届“廉泉杯”廉洁文化摄影比赛的通知

    为落实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进一步弘扬廉洁文化,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市纪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联共同举办东莞市第二届“廉泉杯”廉洁文化摄影比赛并于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举办比赛优秀作品展览。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来稿参赛作品,请于2014年5月14日送至望牛墩镇人民政府监察室,由镇监察室统一报送至市摄影家协会。作品内容、来稿要求等请看附件《东莞市第二届“廉泉杯”廉洁文化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地    址:望牛墩镇金牛路1号监察室(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88851001

    联 系 人:陈淑如

 

附件:

东莞市第二届“廉泉杯”廉洁文化

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一、比赛宗旨

    为了落实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进一步弘扬廉洁文化,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联共同举办东莞市第二届“廉泉杯”廉洁文化摄影比赛,协办单位为市摄影家协会,并于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举办比赛优秀作品展览。

    二、作品内容

    主题要求:反腐倡廉·和谐共享。运用摄影的艺术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我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努力弘扬正气、鞭挞丑恶,展示社会和谐的新景象、新风貌。

    本次比赛作品内容设立两个类别:一是纪实类,二是寓意和创意类。

    (一)纪实类

    1、以写实的手法,真实再现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大力推进廉洁东莞建设所取得的实际成果。

    2、通过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为人们树立楷模;通过深入剖析个案,为人们提供警醒。

    3、表现良好的人际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城市优美环境等。

    (二)寓意和创意类

    寓意作品可通过对高山、大海、花卉等自然景物的艺术表现,寓意勤政、清廉、公平、正气等。

    创意作品可通过拍摄的原始影像,发挥自己的无限想象能力和智慧,运用电脑进行富有创意的艺术加工制作,警示人们要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三、来稿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真实,力求生动、感人,视觉力强,工作开展轨迹画面记录性强,启发性强,有思想深度,有艺术高度。

    (二)本次摄影大赛所有参赛作品规格为8R(长方型长边25cm,正方型边长20cm,宽幅照片长边不得超过30cm),彩色、黑白数码拍摄作品不限,均需输出照片送交。组照作品4至6幅,可拼成单幅提交(长边可以做到30—40cm)。纪实类作品必须要原始图像,不得作后期电脑拼接、加工处理,最好能配以100字以内的图片文字说明。

    (三)所有来稿参赛作品不能装裱,并填写《个人作品登记卡》(见附件1),写清楚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所属镇(街)或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四)本次摄影大赛入选或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向作者调取电子文件(JPG格式,每幅10MB)统一制作放大展览。作者如在限定日期前没送交电子文件的,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请各镇(街)、各单位统一填写报送《投稿登记表》(见附件2),以便统计汇总。

    四、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共162幅)

    1、纪实类:(81幅)

    金奖:3幅;

    银奖:5幅;

    铜奖:8幅;

    优秀奖:15幅;

    入选作品:50幅。

    2、寓意和创意类:(81幅)

    金奖:3幅;

    银奖:5幅;

    铜奖:8幅;

    优秀奖:15幅;

    入选作品:50幅。

    其中,铜奖以上获奖作品在同奖项中作者不得重复,优秀奖和入选作品则不受此限制。

    3、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本次摄影比赛不发放奖金。对获奖和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获奖作品摄影集》一册。对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的,按每幅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作成本费。

    (二)优秀组织奖(共20名)

    1、镇(街)优秀组织奖10名,发放奖励证书。

    2、市直、中央和省属驻莞单位优秀组织奖10名,发放奖励证书。

    3、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一是送稿数量。以送稿数量取前10名计分:第一名计30分,其后名次以3分逐名递减,第十名计3分。

    二是获奖作品。获奖作品计分方法为:金奖1幅计5分,银奖1幅计4分,铜奖1幅计3分,优秀奖1幅计2分,入选1幅计1分。

    三是综合各送稿单位总得分,各取前10名为优秀组织奖单位。

    五、截稿时间

    来稿参赛作品,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送至东莞市摄影家协会。

    地  址:东莞市莞太大道金马大厦四楼414室

    联系人:莫泽坚  饶钦勇

    电  话:22312877

    六、附则

    1、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非商业宣传(著作权归作者本人),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如使用非入选作品印制摄影集,则按入选处理。

    2、主办单位有权把参赛来稿作品推荐、上送各级摄影比赛、非营利展览和新闻媒体、有关杂志刊登,其奖金、稿酬由使用单位按其规定付给作者本人。

    3、凡涉及到版权、人物肖像权及个人隐私权等有关法律问题的作品,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本次摄影比赛所有来稿及底片、电子文件,送稿单位可在展览开幕后七天至一个月内自行到市摄影家协会取回,逾期则交由主办单位处理。

    5、凡送稿参加今次摄影比赛者则视同承认本章程。主办单位对本比赛有解释权。

 

附件:1.东莞市第二届“廉泉杯”廉洁文化摄影比赛个人作品登记卡

      2.东莞市第二届“廉泉杯”廉洁文化摄影比赛镇街和单位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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