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用人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是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年度均应向所属地的镇街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申报残疾职工用工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2013年1月-12月,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本镇(街)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包括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二、申报时间:2014年4月1日-5月31日。
三、申报残疾职工用工情况须提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材料。
四、逾期不办理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情况申报的,按无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用人单位因连续两年亏损,破产等原因需要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应在2014年5月31日前向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
望牛墩镇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地址:望牛墩镇金牛路婚姻登记处(教师楼对面)
联系电话:88517983
望牛墩镇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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