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东莞市政府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为避免在医疗保障方面出现重复救助,进一步完善我镇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困难群众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经镇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出台《望牛墩镇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下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法》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原为村(居)民购买的30种重大疾病商业保险,于2013年12月31日期满,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决定,不再安排续期;
3、凡罹患急、危、重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需要提出医疗救助的病患者,可以本人或委托亲属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救助申请。
特此通知,请群众相互转告。
望牛墩镇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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