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十佳新莞人”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新莞人积极投身东莞现代岭南水乡先行地和枢纽城建设,营造有利于社会各界人士在望牛墩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十佳新莞人”评选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志雄(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天津(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杜伟权(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植旭明(党政办)
廖庆鑫(纪检监察办)
陈旭辉(组织人事办)
梁丽英(宣教办)
周志成(经贸办)
陈锦成(计生办)
徐淑如(社会事务办)
杜伟勤(总工会)
陈智健(镇团委)
黄润田(人力资源分局)
黎炳坤(社保分局)
赵巨维(外经办)
陈力夫(社工委)
李亚军(企工委)
周润坤(文广中心)
评选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杜伟权同志兼任。同时设立由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十佳新莞人”候选人进行评选审定。评选活动由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选工作。
二、参选条件
(一)热爱望牛墩,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在望牛墩镇工作满一年,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东莞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的非东莞户籍中国公民。
(三)在各行各业中立足岗位成才、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融入望牛墩、见义勇为、热心公益、艰苦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对激励广大新莞人建设幸福望牛墩具有积极导向作用。
三、评选步骤
(一)宣传推荐阶段(9月25日—11月25日)
1、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播放宣传短片、设立专题网页、发送手机宣传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公布报名时间、参选条件及评选程序等内容。
2、报名参选。“十佳新莞人”评选以工厂、企事业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两种形式进行。推荐单位或个人填写《推荐表》后,将有关资料提交到镇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选审定阶段(11月26日—12月26日)
镇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往届“优秀新莞人”、“十佳新莞人”代表、媒体代表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现场公开投票,按票数高低评出10名望牛墩镇“十佳新莞人”候选人,经社会公示后,报镇政府审批确定。
四、奖励办法
(一)获得望牛墩镇“十佳新莞人”荣誉称号的,将由镇委镇政府进行表彰奖励,颁发望牛墩镇“十佳新莞人”荣誉证书。
(二)获得望牛墩镇“十佳新莞人”荣誉称号的,其子女可免费入读义务教育阶段的望牛墩镇公办中小学校,有效期为5年。
(三)将从获选的望牛墩镇“十佳新莞人”中,推荐1-2名参加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
五、实施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把“十佳新莞人”评选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积极动员和深挖各行各业表现突出、有典型正面影响力和榜样作用的一线基层员工参选;要强化公共服务,采取多种措施,给予“十佳新莞人”更多的优惠政策,增强“十佳新莞人”社会荣誉感;要认真开展资料核查及实地考察工作,确保参选人情况属实。
(二)为进一步扩大当选“十佳新莞人”群体的覆盖面,本届评选名额比例标准拟定为2:8(即在工厂企业新莞人员工中评选8名,在企事业单位新莞人员工中评选2名)。
(三)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引入评选竞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不断提高评选质量。
(四)广泛宣传“十佳新莞人”的典型事迹,激励“十佳新莞人”再接再厉,勇创佳绩;引导广大新莞人以“十佳新莞人”为典范,争当先进。同时对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本次评选活动若发现被表彰人员、推荐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候选人的参选资格或获选人的荣誉称号。
附件:望牛墩镇“十佳新莞人”评选推荐表
望牛墩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