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组织人员,对我镇绿榕路一民居阳台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有力的打击了违法搭建行为。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事人在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情况下,私自搭建一约5平方米的铁架,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据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已向当事人下发关于拆除违法搭建物告知书,并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要求,8月31日前未拆除的搭建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从今日开始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拆除。
据了解,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要求镇中路、金牛路、绿榕路、五福路等镇内主要干道临街业主在限期内清理其阳台违法搭建物。清理范围包括临街阳台、屋顶等可视范围内附属违法搭建物,以及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其他杂物,逾期不拆除或不整改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强行拆除和处罚。(记者:张建泓 陈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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