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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集体经济》新政解读:八项措施力促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镇村集体经济是东莞经济的特色和亮点,镇村发展模式转变是全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我市出台多项政策,鼓励镇村结合自身实际,选准、培育集体经济新增长点,充分释放资源的潜力,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政策提出八项措施破解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工改工”建筑补一块。镇街、村(社区)自行投建、自有产权、纳入省市“三旧”改造范围、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改工”项目,可按规定获得每宗最高400万元的补助。

    二是创新型平台补一块。村(社区)将旧村、旧工业区改造创新型经济项目,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是写字楼建筑补一块。镇街、村(社区)自行新建或改造、自有产权、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务楼宇,每宗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补助。

    四是推连片改造补一块。村(社区)通过整合相关地块实施连片拆除改造的,可按规定获得市财政每宗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五是配套型物业补一块。村(社区)可根据大型企业和重点园区发展的需要,采取独资或参股的方式建设人才公寓、员工宿舍、服务用房等配套物业。

    六是专业型服务补一块。有条件的镇街整合村(社区)的资源和人力,组建物业管理公司,承接镇属或村属公共物业的管理,或者组建专业服务公司,为大企业、大园区提供配套服务。

    七是都市型农业补一块。镇街、村(社区)与企业通过合作经营等方式,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发展以特色生产、休闲观光、采摘体验、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都市型农业,财政支农资金优先予以立项补助或奖励。

    八是特色型旅游补一块。具备条件的镇村可发挥历史、风光和生态优势,积极发展一批具有岭南特色、东莞风情的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人文历史旅游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良好的,参与项目开发的镇村可获得奖励扶持。(记者:李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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