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增加了企业应当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相关内容,在国内首次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
昨日,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拟选取10家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制,一旦试点成功,将有望全市推广。市总工会负责人则认为,东莞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难点在于企业如何贯彻执行。
拟规定加班费等须协商
《条例》提出,企业应当依法就加班工资、加班时间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或者与工会和职工个人进行协商,企业和职工一方收到工资集体协商意向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根据《条例》规定,今后企业要加班,加班工资定多少,不是老板说了算;工资是否涨,两成以上职工集体要求就可以坐下来谈。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初,我市就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更早之前,东莞巨汉灯饰有限公司等一些企业已经试行工资集体协商了。不过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企业工会大多比较弱势,工会提出或者员工自发提出工资协商的情况极少。
市总工会副主席李红昌说,今年上半年我市已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调研。从调研的结果来看,包括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东莞巨汉灯饰、虎门以纯等部分企业已着手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以前在东莞有另外一个名词,叫集体合同。”李红昌介绍,此前我市通过以生益敷铜板公司作为试点铺开集体合同工作,直至大部分镇区都基本上建立了“双同时”制度,即在新建企业中组建工会的同时,同时签订集体合同。
企业试点成功将全市推行
市人力资源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透露,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因此计划在全市挑选10家企业,作为下半年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试点企业。
市人力资源局在此前走访了拟选的这10家企业,调查它们的管理模式、管理效果、劳资关系等,与资方进行了座谈。这10家企业,初步表示尝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10家企业的共同点是: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抱着理解态度;企业经济实力强;工会组建比较完善;企业管理规范,有较正规的民主程序;劳资关系较和谐,注意对工人实行人文关怀等。该负责人表示,希望这10家企业试点成功,为我市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打开局面。
难在企业如何贯彻执行
李红昌说,广东将率先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制,强制工会响应工资协商要求,“这个工作,即使省里不要求,我们也要做。”
她表示,东莞实施的难点在于下面企业如何贯彻执行的问题。所谓协商,即要双方都认可的工资标准,才能被接受。
“协商不一定是要增加。当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可以适当协商给员工增加工资;当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可适当减工资。”
李红昌告诉记者,工会的主要作用是代表集体员工,向企业老板提要求、提意见。这要有基层工会组织,才能进行这项工作。
各方反应
员工:不敢向老板提涨工资
东城某玩具厂员工欧先生:工资都是公司定的,工人根本没有协商的权利。工人对工资不满意,只是背地里发发牢骚而已,很少有人想到去跟老板说要涨工资。“我也不敢去找老板提涨工资的事情。毕竟我还是要在厂里上班的,谁知道今后老板会不会给我小鞋穿。”
厂方:工人素质不高很难配合
横沥洪联袋类制品厂厂长香河深: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公司是支持的,也可以接受与员工协商。公司会提倡这个,会积极配合。但是,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工厂大、工种参差不齐,另外由于工人素质不怎么高,是很难配合实行的。“我们厂主要是根据市场的需求来支配的,市场的情况好的话就会适当给工人加工资、提高福利待遇等。”(记者 刘怀宇 黄观平 叶珊 樊启江 谢海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