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文广新局、公安局、工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今后东莞只发展配套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再审批新的独立门店,游艺娱乐场所只能由四星级以上酒店、镇街级以上公园、大型综合性商场配套设立。
只发展配套经营游艺娱乐场所
全市的游艺娱乐场所实行总量控制,发展总量为300家。发展到300家之后,如市场管理走上良性轨道,总量仍不能适应市场需要,则按现有总量20%的幅度增加游艺娱乐场所发展总量。
《意见》提出,今后东莞只发展配套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再审批新的独立门店,游艺娱乐场所只能由四星级以上酒店、镇街级以上公园、大型综合性商场配套设立。游艺娱乐场所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不得设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限制的地点和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经营场所按照平均面积5平方米/台的标准核定机器数量。
酒店配套设立的,必须取得四星级以上星级认证,酒店业主方可申请,游艺娱乐场所经营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镇街级以上公园配套设立的,公园面积必须在10万平方米以上,游艺娱乐场所经营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大型综合性商场配套设立的,具体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次(长安、塘厦、凤岗、樟木头、东城、南城、清溪、虎门):大型综合性商场配套设立的,综合性商场(专业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除外,且不得在商场的配套场所内设立)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游艺娱乐场所经营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
第二档次(黄江、常平、厚街、石碣、大岭山、寮步、大朗、桥头、万江、莞城、松山湖):大型综合性商场配套设立的,综合性商场(专业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除外,且不得在商场的配套场所内设立)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游艺娱乐场所经营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
第三档次(沙田、横沥、高埗、茶山、石龙、望牛墩、麻涌、洪梅、企石、道滘、中堂、石排、东坑、谢岗):大型综合性商场配套设立的,综合性商场(专业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除外,且不得在商场的配套场所内设立)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游艺娱乐场所经营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
不得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行为,游艺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安全经营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一律使用文化部公布的经内容审查通过的机型机种。原已依法审批的游艺娱乐场所经批准使用的机型机种,不符合文化部公布机型机种要求的,应当尽快退出市场。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对擅自改变机型机种,文化执法机构应当立即予以查处。
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实行分区域经营,在场所大厅内悬挂各种游艺游戏设备的安放平面图,并按机型机种的分类(以文化部公布的分类为准),分设为游艺经营区、电子游戏经营区,区间要进行隔断,各区设置明显标志和未成年人进入限制区域警告提示。电子游戏经营区应当设专人专岗管理,负责审核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同时,游艺娱乐场所不得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时,奖品应当以学习用具和日用品为主,用于积分兑换的奖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的等价限额。
《意见》还从装修、消防、治安、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对游艺娱乐场所提出了要求,如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营业期间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实行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记者/谭志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