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定的组织须及时办理减免税手续
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等4家非营利组织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记者从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这4个组织从认定年度起,5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4个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经东莞市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审核认定,并予以公布。这4个组织分别为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起止时间略有差异,但有效期均为5年。
相关部门提醒,通过认定的非营利组织要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记者 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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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一、从2008年1月1日起享受税收扰惠政策
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二、从2009年1月1日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
三、从2010年 1月1日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