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汉每年都为五年以上工龄的员工颁发金戒指 通讯员 刘雪 摄
核心提示
工资集体协商制被视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缓和劳资矛盾的有效途径。今年7月初,全国总工会明确提出,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7月12日,省政府发布文件,要求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一时广为社会关注。
事实上,早在今年之初,我市就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5月份,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局和市企业联合会组成的调研组已深入部分企业调研。在调研中,东莞巨汉灯饰有限公司给调研组留下了深刻印象:通过有力的工会工作,推动企业集体劳动合同,成为远近闻名的“和谐企业”,实现了企业快速成长。日前,市总工会副主席李红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此前的调研情况,已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方案。相信,东莞推广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即将全面拉开大幕。
旧模式
资方一言堂导致双输
江斌(化名)来自湖北,在企石镇某台资企业打工多年,期间经历了多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他告诉记者,现在厂里除了基本工资外,还根据工作年限,发放50元至400多元不等的津贴。每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他们厂基本上都是把津贴算进最低工资,这样大部分员工实际收入没有变化。
“平时老板根本不会跟我们谈加工资的事,每次都是政府涨了最低工资或周边工厂都涨了,我们厂才有行动。”江斌不满地说。
不满的不止江斌一人。5月28日是这家工厂发工资的日子,工人们发现,自己工资条上显示的基本工资还是每个月770元。而工人们听说,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涨到了每月920元。更让工人们难以接受的是,本来就不多的工资还被公司以各种理由克扣了不少。“有个40多人的车间,只有3个人拿了满额工资”江斌说。
工人们的愤怒爆发了,他们堵住工厂大门,要求工厂提高最低工资,并降低工作强度。公司作出解释,称刚发的是4月份的工资,新的最低工资标准5月1日实行,下月发工资时执行。
虽然只是一场误会,但工人们对厂方并不信任。最终由地方政府和劳动部门出面,厂方表态一定会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人们才吃了定心丸。
“我们也知道员工在议论最低工资调整的事,但因为一时沟通不到位,出现了这样的事情。”该企业总监刘贤富事后总结教训道。从他的言辞可以看出,对企业来说,与工人进行集体协商是不得已的办法,能避免就避免。
这几乎是个普遍现象。在众多企业家眼中,只要不违法,想给工人发多少工资都行,员工根本没资格协商。这种想法有它生存的现实土壤。在东莞,加工企业大多是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给工人定底薪,工人想获得更高的收入,只能长时间加班。当觉得劳动报酬不合理时,他们多采取怠工、跳槽等方式解决,很少想到团结起来与资方谈判协商。
工人面对不公平待遇所采取的消极应对方式,带来的是双输的结果。深圳富士康跳楼事件、佛山本田事件、东莞断手工人刘汉黄捅死两台商高管事件,以及更普遍的劳工返潮引起的用工荒,日益让社会各界意识到,必须探索有效的沟通方式改善劳工关系,劳资集体协商走上前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