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3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望牛墩小红蔬菜档销售的“黄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望牛墩小红蔬菜档销售的“黄瓜”,乙螨唑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1、东莞市望牛墩小红蔬菜档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2、东莞市望牛墩小红蔬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在得知涉案“黄瓜”抽样检验不合格后,积极配合调查,此外,我局未收到对涉案“黄瓜”的相关投诉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以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作减轻处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4]2201290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档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档认为出现抽检不合格“黄瓜”可能是种殖环节造成,所以乙螨唑项目超过了检测的标准含量。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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