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3日)下午,镇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办、市场监管分局、城管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经营行为、消防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等开展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组深入到我镇五福路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重点对门店电动自行车电瓶安全性能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改装电动自行车、是否占道经营、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以及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是否违规住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店铺存在占道经营、消防设施不完善等情况。检查组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叮嘱经营者要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火自查自纠工作,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落实做到销售场所不住人、不储存大量电池、不私自改装电动车及电池等;要对购车顾客进行消防安全使用提示。
接下来,我镇将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营造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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