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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2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望牛墩银龙饼屋销售的“康富强牌粒粒杏仁饼”(生产日期:2022.03.11):

  1、东莞市望牛墩银龙饼屋销售的“康富强牌粒粒杏仁饼”(生产日期:2022.03.11),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饼屋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在现场检查时我局执法人员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康富强牌粒粒杏仁饼”(生产日期:2022.03.11)。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康富强牌粒粒杏仁饼”(生产日期:2022.03.11) 8件(10包/件),共80包,销售了80包(含抽样检验8包)。

  3、执法人员告知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饼屋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4、我局已依法对该饼屋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望牛墩九记水产品店销售的“兰花蟹”(购进日期:2022.04.29):

  1、东莞市望牛墩九记水产品店销售的“兰花蟹”(购进日期:2022.04.29),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在现场检查时我局执法人员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兰花蟹”(购进日期:2022.04.29)。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兰花蟹”(购进日期:2022.04.29) 28斤,销售了20斤(含抽样检验6斤),死亡损耗8斤,无库存。

  3、执法人员告知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4、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望牛墩伟宽水产品店销售的“虾姑”(购进日期:2022.04.28):

  1、东莞市望牛墩伟宽水产品店销售的“虾姑”(购进日期:2022.04.28),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在现场检查时我局执法人员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虾姑”(购进日期:2022.04.28)。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虾姑”(购进日期:2022.04.28)14.5斤,销售了10.5斤(含抽样检验4斤),死亡损耗4斤,无库存。

  3、执法人员告知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4、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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