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7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麦德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晶山源新一代老婆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6.01)、“晶山源新一代香芋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5.30):
1、东莞市麦德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晶山源新一代老婆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6.01),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晶山源新一代香芋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5.30),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在现场检查时我局执法人员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晶山源新一代老婆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6.01)、“晶山源新一代香芋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5.30)。经调查,当事人生产销售了“晶山源新一代老婆饼”28箱(50袋/箱),用于抽样检验20袋。生产销售了“晶山源新一代香芋饼”47箱(50袋/箱),用于抽样检验20袋。
3、执法人员告知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公司根据销售记录向购进了上述批次产品的客户进行召回,上述“晶山源新一代老婆饼”28箱(50袋/箱)已对外售出,成功召回5箱且退费给顾客; “晶山源新一代香芋饼”47箱(50袋/箱)已对外售出,成功召回12箱且退费给顾客。
4、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