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21〕3号)及东莞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经考生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市中招办汇总确认,现将东莞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为2021年7月6日—7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教育管理中心、市中招办和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教育管理中心电话:88851006;市中招办电话:28330813。
附件1:东莞市望牛墩镇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本市户籍少数民族考生)
望牛墩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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