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拟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上半年贷款进行贴息。
通知明确,被认定为“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可申报贷款贴息资金。贴息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满额贴息天数为182天。申请贴息金额按人民银行2021年4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月利率3.208‰计算;若企业贷款月利率低于3.208‰,按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贴息的贷款还须符合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加工设备及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等5方面的用途, 不属于这5方面使用范围的贷款不予贴息。(本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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