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15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函〔2016〕4190号)的工作部署,我局根据国家和省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东莞市开征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东莞市开征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东莞市开征国家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内容包括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优惠政策、资金管理方式、执收单位等内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通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http://dgdp.dg.gov.cn)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网上公开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优惠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通过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切实做好收费的宣传解释工作。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本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此前已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附件1: 东莞市开征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19年3月28日)
附件2:东莞市开征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19年3月28日)
附件3:东莞市开征国家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19年3月28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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