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东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加大道路货物源头治超力度,切实维护道路设施完好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落实政府、企业治超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结合辖区企业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下列11家重点货源单位实施进驻或巡查监管,现将源头治超重点货源单位公示如下:
望牛墩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望牛墩分局(代章)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