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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力争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今年4月,东莞获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日前,东莞市科技局公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在粤港澳大湾区有较大影响、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突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到2025年,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

  关键词1:原始创新体系

  解决关键领域技术“卡脖子”问题

  依靠发达的制造业,东莞有着强大的科研转化能力,但是也存在基础前沿研究不足等问题。在此次公布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通过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高标准建设省实验室、支持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国际合作等举措,加强基础前沿研究,构建原始创新体系。

  如在高标准建设省实验室方面,材料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以下简称“材料实验室”)主任汪卫华日前向南方日报记者独家透露,材料实验室首期计划投资50亿元,已吸引首批10支全球顶尖创新研发团队加入。接下来,该实验室将借助中国散裂中子源等大科学装置与材料研究最新理念,力争在前沿与战略材料研究等方面取得更多一流成果。《实施意见》提出,东莞将对标国家实验室,高标准建设材料实验室,形成国内顶尖的“全链条”综合性材料科学研究创新集群,引领国际材料科学未来发展方向。建立健全符合国际创新规律的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坚持开放共享,着力吸引先进材料领域的全球顶尖科研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持续、稳定支持省实验室开展材料科学基础前沿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力争在重大科学领域和关键技术方面实现颠覆性、原创性突破,着力解决先进材料领域的“卡脖子”问题。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粤港澳交叉科学研究中心,搭建材料科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合作的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

  关键词2:技术创新体系

  打造“1+N”协同创新网络

  《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开展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等举措,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以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为例,《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计划,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能力、成果转化能力、服务产业能力。组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发展委员会,引导高校、园区、镇街、行业协会等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打造以新型研发机构为核心的“1+N”协同创新网络。

  产学研协同创新一直是东莞科研创新的一个特色,目前东莞和全国多所著名的高等院校合作建立30多个新型研发机构,服务的企业数量庞大。

  中科院云计算中心主任季统凯表示,中科院云计算中心是中国科学院唯一以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为核心研发与产业育成的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新一轮智能产业技术的核心驱动力,将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巨大能量,并创造新的强大引擎,重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各环节,形成从宏观到微观各领域的智能化新需求,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发经济结构重大变革,从而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整体跃升。

  关键词3:成果转化体系

  促进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深度融合

  《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强化重大平台的带动作用、推进孵化器育成体系建设等举措,深化科技与经济融合,构建成果转化体系。

  如在强化重大平台的带动作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松山湖国家自主创新区的建设水平,同时推进松山湖重大科技平台和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促进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深度融合。此外还要高水平规划建设滨海湾新区,加快推动水乡新城开发建设,主动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建设,引进国际科技创新资源,构建“一廊两核三带多节点”的创新空间格局。

  在推进孵化器育成体系建设方面,面对东莞孵化器数量众多的情况,《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行动计划,鼓励孵化载体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全孵化链条,加大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布局力度。

  关键词4:企业培育体系

  建立面向独角兽企业的遴选支持机制

  在科技创新中,东莞注重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实施意见》提出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企业培育体系。

  如深化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和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优化扶持措施,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整体实现从“数量优势”到“质量优势”的转变。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完善高成长性企业扶持政策,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等重点新兴产业,建立面向独角兽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的遴选和支持机制。加大对独角兽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的挖掘、引进、培育和扶持力度,构建有利于独角兽企业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成长性高、爆发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企业在东莞集聚发展。

  关键词5:创新创业环境

  市级科技部门专项资金年预算增至10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强化人才引进培育、营造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等举措,加快集聚创新资源,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深入实施科技信贷,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发展。完善科技金融产业服务体系,实现科技、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因此,未来东莞的科技金融融合有望进一步提速。

  此外,为保障相关项目的顺利推进,《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财政科技稳定投入机制,市镇两级优化统筹资金安排,加大力度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自2019年起市级科技部门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增加至10亿元。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的科技研发导向,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建立直接资助与间接资助相结合的扶持机制,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拨、投、贷、补”联动的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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