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油”是甲醇燃料(学名醇基液体燃料)的俗称,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闪点≤60℃,属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使用各环节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相关标准规范。目前,我市部分厨房将其作为主要燃料,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投诉举报各类涉及“环保油”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举报电话:88812350
地 址:望牛墩镇金牛路2601号综合服务中心大楼2楼安监分局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