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9月11日至19日;现场确认:9月11日至25日
日前,东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今日起,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如实填写信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分两类。其一为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其二是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根据《通知》,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需满足相关思想品德及学历条件,并前往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合格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方可进行资格认定。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1日至1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1日至25日。
网上申报环节,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需要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宣教文体局或工作所在市直属学校作为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不含节假日)去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认定材料。(记者 张理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