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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凭关税保证保险单 企业可先通关后缴税

  记者从黄埔海关了解到,从9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黄埔、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直属海关开展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作为税款担保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经海关确认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实现“先通关后缴税”。黄埔海关作为首批试点海关之一,日前已经联合由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开出全国首批关税保证保险单,该保单于9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关税保证保险相比传统担保方式,成本大幅降低,办理手续也非常简便。”首批获得关税保证保险单的东莞市盈旺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廖辉云告诉记者,“此前在银行办理保函,但由于企业规模小、没有银行授信额度需要按担保额度提高同等金额的保证金以及按比例的手续费,现在申请关税保证保险仅需缴纳保险费即可,保险费率也低于保函手续费,极大降低了资金占用和费用成本。同时,办理手续便捷,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极大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具有省钱、省时、省事的优点。”

  关税保证保险是指企业提供由经银保监会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关税保证保险与海关税款担保作用相同,能够在海关税收得到有效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纳税企业的税收担保成本。企业可以无需缴纳保证金,也无需向银行申请保函,采用关税保证保险单即可办理海关事务担保。

  目前海关传统的税收担保主要采取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首例被保险人为政府机关(海关)的信用保证保险,该业务的推出极大丰富和便利了企业办理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其遇到的申请信贷额度难、融资成本高、手续繁琐等困难,对于中小微企业尤为有意义。

  黄埔海关关税处副处长罗志宁表示,关税保证保险无需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也无需缴纳保证金,可以为企业降低资金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整体经营成本。

  罗志宁透露,在该模式下如有企业欠税的情况发生,海关可以立刻启动程序向保险公司索赔,确保国家税收安全。目前,除了失信企业外,其他任何规模、类型的企业均可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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