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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将再次下调 最高下调40%

  从9月1日起,广东将再次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日前,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发布了《关于阶段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通知中提到,省内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最高下调40%。

  据《征求意见》显示,在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珠海、韶关、河源、东莞、中山、江门、清远市再统一阶段下调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20%,广州、深圳、佛山、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云浮市再统一阶段下调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30%,汕头、汕尾、茂名、潮州、揭阳市及省本级统筹区再统一阶段下调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40%。

  《征求意见》明确,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业务信息系统相关参数。在执行期限内,不需各参保单位申请,参保缴费申报信息系统直接按规定比例统一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执行期限到期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恢复按现行的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执行。(记者周聪、实习生沈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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