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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对集体幼儿园实施生均定额补助

  日前,东莞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经费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为扶持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村(社区)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集体办幼儿园,东莞将对集体办幼儿园实施生均定额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申报生均定额经费补助资金的幼儿园须为东莞行政区域内经批准设立的,由村(社区)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的集体办幼儿园。同时,参与申报的幼儿园须为东莞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在上一年度教育检查中结果为“合格”。申报以自愿为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办幼儿园可于每年9月5日前向所在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提交申报表。

  按照方案,生均定额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补助人数按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人数)内的实际在园人数计算。此次生均定额经费补助资金用于幼儿园办学经费和添置设备,主要用于补充幼儿园办学经费不足。补助所需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

  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教育局提供的拟补助幼儿园名单和补助金额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核拨资金到各园区、镇(街)财政分局,财政分局收到市级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市级资金和园区、镇(街)配套资金按程序拨付到相关幼儿园的银行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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