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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通报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135宗案件被移交强制执行

   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记者日前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获悉,去年我市被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有107家,行政处罚涉案单位有6家,行政强制执行涉案单位有53家。

  去年以来,公积金中心响应建设“法治东莞”号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公积金中心近日通报了2017年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据悉,该中心去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135宗,其中21宗已执行完毕。

  另外,公积金中心去年接待了2924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的维权投诉,并对其中的2128宗进行了立案处理,目前已有691宗完成处理。共受理处罚类案件1703宗,其中单位开户类的1669宗,355宗处罚类案件已完成处理。此外,还对6个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金额合计27万元,其中2家单位已缴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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