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均可于12月28日前反馈至东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上述《实施办法》拟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承接主体要运作状况良好
据悉,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的原则,目前东莞主要在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医疗卫生、残疾人基本服务、司法援助、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主要包括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服务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什么样的社会组织能承接政府购买呢?记者看到,按照《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需具备五种条件。“其中,成立3年或以上的各类社会组织若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得3A或以上等级的,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此外,承接主体要运作状况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具备较强的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若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其还需具备非营利性、社会性和公益性等等。
将实施年度考核评估
记者看到,此次《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也对购买的社会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对全市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力量实施行业年度综合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分5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经考核评估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具备参加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及相关资助资格。
评估当年有违规行为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立即全面整改并“一票否决”直接列入评估结果“不合格”。连续两年考核评估为“基本合格”、当年评估为“不合格”的,将全面整改并取消其次年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格。
记者还注意到,在《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了“专家劳务费”的标准,专家劳务费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费用支出应按照《东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内培训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