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由政府据实补贴轨道运营单位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补贴问题的复函》,东莞明确了由市政府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据实补贴。待线路经营成熟且有足够的历史数据基础后,再考虑实施其他运营补贴方式。目前,市相关部门就东莞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及补贴实施方案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促使运营单位降低成本
招标公告显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巨大,运营成本高,财务周期长,且必须坚持公共服务产品定价原则,造成轨道票价不能与实际成本匹配,导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普遍出现政策性亏损的状况。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14家运营单位主营业务亏损约233万元/公里,特别是新开通地铁线路的客流难以达到预期水平,导致运营单位主营业务亏损严重,可持续发展能力受限。
根据东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补贴问题的复函》,自轨道交通2号线开通之日起,采用由市政府据实补贴的运营补贴方式。待线路经营成熟且有足够的历史数据基础后,再考虑实施其他运营补贴方式。
落实运营补贴的关键在于运营成本核算。政府在核算运营成本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困难,运营补贴额度难以反映实际需求,且常规的财政补贴方法对运营单位的激励不足,运营单位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吸引客流的积极性不高。由于相应的运营成本核算、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和奖惩挂钩机制等配套方案和实施办法尚未制定,运营成本规制及补贴实施机制尚未实质建立和运行,运营补贴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招标公告透露,在2017年底之前,东莞亟须完成研究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及补贴实施方案,促使运营单位在尽可能满足公共目标的基础上,降低运营成本。
方案包括服务质量奖惩机制
在成本规制和运营补贴实施方案的研究方面,招标公告提出,需要调研北京、广州、深圳、杭州等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基本运营情况,审核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自开通试运营后运营单位运营的成本、收入及利润情况,并分析运营单位业务营收情况的变化和原因。同时,调研国内外先进城市(如伦敦、巴黎、纽约、东京、北京、深圳等)轨道交通运营补贴现状,分析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和约束机制,提出相应经验和启示。在比较分析典型运营补贴模式优缺点基础上,提出东莞市运营补贴实施方案。
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及补贴实施方案最终目的是为了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还能降低运营成本。因此,方案还将包括服务质量奖惩的配套实施机制建议。
根据招标公告,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以“花钱买服务”的视角,需要建立起运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政府运营补贴支出二者间的联动机制,对运营单位的服务数量、服务水平做出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确保运营单位持续改进运营服务质量。考核运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客观要求建立和制定一套针对运营单位运营服务的全面、系统、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评估机制。(记者 李直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