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即日起,2017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报名及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均已开始,截止日期为8月15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免费报名参加,首次获得4A、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分别获得1万元、2万元的奖励。
条件:上年度未参检不得报名
据了解,本次报名的社会组织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报名参加2017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的社会组织,需在2015年7月17日前(含2015年7月17日)登记成立,并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又或是参加过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截至2017年1月1日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三年或已届满。报名参加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的社会组织,则需要在2015年12月31日(含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等级评估,又或是已参加过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截至2018年1月1日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三年或已届满。
此外,对于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处罚或处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及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社会组织,也同样不符合参与报名的条件。
运用:获评后可作为信誉证明对外公示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管。
同时,根据《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首次获得4A、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分别获得1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于符合参评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将被视为无评估等级。
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各社会组织应依照《社会组织综合申报平台(专项资金、等级评估、资质目录)申报人员操作手册》的指引,进入申报平台的社会组织评估事项栏目,按要求填写完善相关表格信息。(记者王其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