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调查属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东队鱼塘的熔胶厂,位于东队鱼塘无牌洗胶场内,未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未办理有关环保手续。
二、检查情况
2012年7月26日早上我分局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对该熔胶厂进行检查,该厂没有生产,内设两台拉粒机。晚上10:00我分局再次对该熔胶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也没有生产,并拆除了一台拉粒机,剩下的一台拉粒机也没有余热,没有生产。
三、处理情况
我分局要求该厂负责人立即拆除剩余的一台拉粒机,并清理洗胶场内的存放的废胶纸。我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强,以免该厂再生产,影响周围群众。
望牛墩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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