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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201
·标题:计划生育
·形式:咨询
·提问者:女生们
·提问时间:2018年12月28日
·受理部门: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望牛墩分局
正文:
镇长您好,现在计算生育有1万多的补贴,为什么人流补什么少,补不到生育的一半。
回复: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意见,享受15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照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望牛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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