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10时24分,我队接报称在望洪路东长集团路段发生一宗货车与自行车碰撞,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我队接报后迅速出警,于10时34分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我队对货车司机进行控制,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走访现场证人,但没有人能提供有价值线索。望牛墩医院救护车于10时36分到达现场并对伤者进行47分钟的抢救,医生于11时23分停止抢救,确认伤者死亡。现场勘查结束后,我队对货车司机进行了询问。
我队于2011年8月11日委托丰行汽修厂对粤SPC092号货车进行检验,8月15日对尸体进行检验,并于8月16日把《尸体检验报告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于2011年8月17日,我队民警寻找到现场目击者,目击者所提供情况与肇事司机反映情况和我们勘查结果基本符合。
于2011年8月23日送达粤SPC092号货车检验报告书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该报告结果,至始我队调查工作结束,并把调查证据公开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对证据均没有异议。我队民警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给死者丈夫金水胜。
于2011年8月25日我队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以上调查工作和通知、送达、告知,我队都按有关程序进行。
该事故双方当事人今天已经在本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处理完毕。
望牛墩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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