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信中反映的问题,我分局监察员于8月15日到该厂进行了调查。
一、东莞洲湾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洲湾村,法人代表张裕彬。主要产销五金制品,公司现有员工约150人。
二、关于信中反映的进厂没有办理社保问题,请向社保部门反映。
三、关于信中反映的每天工作11小时,一个月无假放,加班没有加班费的问题。监察员通过查看该厂2011年6月和7月的员工工资表、考勤记录,并询问厂方负责人了解到,该公司生产员工七月份加班确实较多,一天上班10到10.5个小时,该月放了五天假。由于周末的加班时间没有按实际统计,导致加班时间计算不准确,加班费计算有误。我分局监察员依法对其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调整部分员工工作时间并依法计付加班费。其整改情况,我分局将作进一步跟踪处理。
四、关于反映的节假日没有放的问题,经查看资料该厂一般法定节假日都有放假。监察员向厂方重申,如果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话,必须要依法给予员工加班费。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望牛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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