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左先生)反映的“天诚时代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在物价局都没有备案的情况下公开收费,尤其是地下停车场月租达400元/月,一个地下车位售价10至15万元不等”等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小区停车费有关规定。根据东发改〔2015〕410号有关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未纳入政府价格管制范围,并自2015年8月15日起,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须再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明。
二、关于天诚时代小区物业费。该小区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业主物业管理费及自有地下停车位管理费。目前小区正在办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备案有关手续。镇经贸办已责令天诚时代小区主管人员抓紧提供有关备案资料,便于尽快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停车位租售问题。根据《东莞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尚未出售的停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业主对有关物业服务企业对车位出租的问题,可向房管部门进一步反映。
四、如经营者存在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可向物价部门提供票据等相关资料,以便查处。价格投诉电话12358。
望牛墩镇经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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