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东莞市东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2003年正式投入生产至今,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于2003年6月4日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建设,2005年7月21日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已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主要从事储存、销售柴油、汽油、重油、润滑油、煤油,设有油罐18个、2t/h锅炉1台等相关设备,总容量为70000立方米,设有加热、装卸等工序。
二、检查及处理情况
2018年6月7日和8日,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东莞市东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单位现场有作业,油汽回收设施有运行,厂内有轻微的油汽味,检查发现其存在私设排放口和未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及排放口标志牌的违法行为,拟依法立案查处,拟决定对两违法行为各处10万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待天气状况许可,立即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全面监测,进一步作出处理。6月10日,对该公司的擅自启用的增加设备进行了查封。6月18日,对该单位及麻涌万科小区进行了检查和巡查,现场未发现油气异味。6月25日下午,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单位发油平台及油码头正在作业,现场发现发油平台附近有轻微油味,厂界外未闻到油气异味。
东莞顺裕纸业有限公司属市控企业,接投诉后环保分局积极协助,参与大队调查工作。
三、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一)东伟石化厂因擅自增加生产设备行为,于2017年1月被环保分局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擅自增加的生产设备,处1万元罚款,因该企业逾期未改正此违法行为,法院于2018年4月依法对其擅自增加的生产设备实施查封。
(二)东伟石化厂因擅自改变锅炉燃料行为,于2017年1月被环保分局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重油为锅炉燃料,处1万元罚款,该企业现已改正违法行为,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使用柴油为燃料。
(三)东伟石化厂因增加的生产设备查封后继续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于2018年5月被环保分局立案查处,拟决定处60万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
(四)东伟石化厂因私设排放口环境违法行为,于2018年6月被环保分局立案查处,拟决定处10万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改下以上环境违法行为。
(五)东伟石化厂因未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及排放口标志牌环境违法行为,于2018年6月被环保分局立案查处,拟决定处10万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改下以上环境违法行为。
四、东伟石化厂整改情况
目前该企业于2017年10月完成投入约105万元,为了防止突发事故对罐区和码头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新装紧急切断阀;2017年11月中旬完成投资约160多万元的油气回收装置;2吨燃柴油锅炉使用柴油;完善作业流程,加强作业过程中的监管,装卸车作业过程中做好环保措施,盖好车盖,防止作业过程中油气向空气中散发;成立安全巡查小组,设置安全员,督促路经公司门前油车或码头油船盖好车顶盖、船舱盖等;于2017年12月完成投入110万元,增加了油气回收、处理系统;于2018年2月完成投入108万元,改造或增加18个大罐自动液位控制、大罐液位高位报警连锁系统、大罐高位报警。让大罐液位始终处在可控状态,防止冒罐等环保事故发生;于2018年2月完成投入28万元,防止罐区泄漏造成环境污染,新增20个可燃气体探测器。实现声光现场报警,达到远程监控;于2018年5月续签了危废品处理协议,合同金额1.6万元;计划投入约95万对安装发油台油气回收设备、油气回收设备处理能力的提升和码头油气回收系统的收集率的提升,6月底完成;二期的设备已停止使用;对未安装的油品装卸平台进行安装油气回收设备,设备已进场;2018年6月9日已拆除和堵塞私设的排放口。6月10日,对该公司的擅自启用的增加设备进行了查封。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望牛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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