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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4083
·标题:关于杜屋村农民公寓的分配原则
·形式:咨询
·提问者:善良的人
·提问时间:2018年04月19日
·受理部门:杜屋村委会
正文:
本人是杜屋村村民,因本人儿女适龄读小学,想迁户到城区读书,想问一下,迁户口后,还有没有参与分配农民公寓的指标,还是根据土地确权后“生不增,死不减”的政策进行分配?
回复:
目前杜屋村农民公寓正在进行申报立项手续,农民公寓是由本村户籍村民自愿申报购买,并没有什么分配指标,申报购买农民公寓的村民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申报人必须为本村农业户籍村民,且年满18周岁以上。原则上要以5人为一户进行申报,户籍在本村的出嫁女只能作为家庭成员申报,出嫁女子女不列入成员名单。
2、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8平方米、符合结婚年龄或已婚分户的申报人可优先分配购买农民公寓。
3、所有申报购买农民公寓的村民需要按照市文件要求,自愿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宅基地及房屋回收协议》,以配合我村农民公寓立项手续的报批。
因此,若户籍不在我村,将不能作为申报人或家庭成员申报购买农民公寓。
杜屋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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