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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792
·标题:入户口
·形式:咨询
·提问者:
·提问时间:2011年04月29日
·受理部门: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
正文:
您好,请问下本地郎外来媳妇,如果媳妇的户口还未签回来这边的情况,小孩的户口应该是怎么才能上的,如果是超生了一个,那个社会护养费是在那方缴纳的?有没有这样的规定是要双方缴纳的?
回复:
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规定,新生婴儿随父随母由自愿选择,但对于婴儿随父随母有时间限制,从1998年7月22日起,全省范围内执行,2003年8月8日起全国范围内执行。群众所反映的小孩入户问题要视其出生日期而定,如有不明请前往望牛墩公安分局办证厅或致电0769-88856544咨询。另超生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问题建议群众咨询相关部门。
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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