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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678
·标题:关于出租屋二手房东制约
·形式:建议
·提问者:尹小姐
·提问时间:2014年11月14日
·受理部门:尹小姐
正文:
尊敬的镇长和各位领导:您们好!请允许自我介绍一下,本人是从老家入户形式进本镇户口之一。因本人的房子暂时未落实到位,只能安家出租屋,和所有来莞务工人员一样过着早出晚归的生活。可出租屋的管理实在令人心寒,我家一星期之内被小偷光顾2次,而房东竟然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去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回答让我更加无法接受,所有的责任都在租客一方,房东一点都无。既然如此,为什么房东的牌子上都写着(24小时有人看管,装有监控)实际上小偷上楼撬锁时房东在楼下,甚至小偷把电动车抬走时,房东就在旁边睡觉。既然如此牌子上应该写着:时时有小偷光顾,无人看管才对吧!我想和我一样遭遇的天天都有发生。可是各位领导,我们这些作为东莞的主要服务群体,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试问久而久之会是怎样?为什么会出现劳工荒?我想:如果主要劳工群体的基本安全保障有了,劳工荒最起码可以解决一部分。作为出门务工人员i,最重要的无非是人身、财产安全。这两样无法保全,谁还会出来??
回复:
为了强化出租屋的管理,公安分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的“两抢一盗”治安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强化对辖区盗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了强化辖区治安管理防控措施,结合市局的统一方案,在辖区开展了数次的治安大检查行动,对辖区的出租屋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清查。接下来,针对群众反映的出租屋管理中呈现出的问题,公安分局会继续强化出租屋的管理,在做好出租屋登记管理的同时,要求各房东认真做好出租屋的基础防范措施。 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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