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下午,镇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环保大巡查时发现,一家集装箱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及露天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企业立刻停止生产及做好整改工作,并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经调查,该企业主要从事住人集装箱、活动板房的加工生产,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情况下,擅自增设切割、焊点、滚漆、打胶、喷漆等工序,并配套切割机1台、锯台1台、喷枪1支、焊机4台等生产设备,厂内未按规定设置一般固废仓和危险废物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皮碎屑、废防火棉及废油漆桶等工业固体废物直接露天堆放在厂内空地。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存在的以上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现场责令企业立刻停止生产,并要求企业规范一般固废仓和危险废物仓的设置,按规定及时将工业废物转移到一般固废仓和危险废物仓,其后按程序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接下来,我镇将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环保管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我镇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