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2017年东莞市家庭农场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凡经认定的市级家庭农场,将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有意申报的农场经营者,可在5月26日向市农业局报送申报资料。

    据悉,凡经认定的市级家庭农场,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评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东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并由市财政追加5万元奖励。            

    我市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制定了四项基本条件:经营者应是本市户籍的农民(农村社区居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同时,凡涉及水产养殖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以及管理制度完善;产业符合当地发展规划以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想申报的农场经营者,请将在5月26日向市农业局报送申报资料。

    据了解,去年,我镇丰源无花果种植场、祥丰农场等两个农场获评2016年东莞市家庭农场,加上2015年我镇已有寮厦村丰盛农场、上合村盛丰无花果种植场获评东莞市家庭农场,目前,我镇共有4个市级家庭农场,今年,我镇将进一步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力争新创建2至3家市级家庭农场。(记者:林宇婷  胡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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