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6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水平从现行1.11元/吨调整为1.15元/吨,预计居民用户每户每月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约0.70元。

    据市环保部门对2016年度污水处理情况的统计数据,我市收费水量处理率已由2014年的75%提高到77.54%,符合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决定从2017年6月1日起启动联动机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机制联动方法,各分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各分类污水处理费基价×实际收费水量处理率。【字幕】调整后,我市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水平从现行1.11元/吨调整为1.15元/吨,增幅3.6%,其中,居民用户的征收标准由之前的0.9元/吨调整为0.93元/吨,非居民用户由1.17元/吨调整为1.21元/吨,而特殊行业由1.35元/吨调整为1.40元/吨。(记者:李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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