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2017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1日开始,截至8月31日。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的家长记得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值得关注的是,如随迁子女户籍在参加中考当年的5月31日前迁移到东莞市,将按照本地户籍待遇报考,不再属于异地中考政策范围。

    根据相关文件,在东莞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东莞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即中考)。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如果还希望报考东莞市普通高中的,才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过认定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记者:廖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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