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17日发布通知,自当日起,我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20%调整为30%。

    11月1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重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从以往的两成提高至三成。

    不过,以下几种情况仍可按照最低首付款两成的旧政策执行。一是购买一手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要在11月18日之前。二是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居间合同签订日期在11月18日之前;已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11月18日之前。三是商转公贷款,向东莞市公积金中心递交申请资料的日期也要在11月18日之前。新政要求,符合旧政策要求的职工请在2017年1月6日前递交贷款申请。

    记者 谭恩婷: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后,对于近期打算用公积金贷款置业的购房者可能会带来影响。有市民表示,如果手中的购房款不足三成,意味着置业计划可能会延后。(记者:谭恩婷  廖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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