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疑因“碰瓷”不成反被识破,情绪激动攀爬上高压电路线塔,引发众多市民群众围观,阻塞交通,造成拥堵,为现场社会、交通秩序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最终,该男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我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在8月1日19时许,镇公安分局接报在文昌北路大涌尾路路口,有一男子攀爬高压电路铁塔,接报后派出所、交警、消防等警力40余人以及医院、供电抢险人员20余人赶往现场,负责相关救助工作。

    民警介绍,该群众吕某春在当天17时左右疑似与路面行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并未出现伤害,后经交警大队协调处理后当事双方离开现场。

    崔警官:我们派出所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确实是符合交警部门的相关处理,同时也告知当时人,如果存在什么异议,可以到交警部门反映。

    事发后该男子对交警处理结果不满意,产生过激行为,爬上高压电路铁塔,导致该村周边村民、工厂员工无法正常用电及该村路口交通封锁持续时间长达约2小时,严重扰乱该区域公共秩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吕某春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依法依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扰乱公共秩序的过激行为,对于过激行为造成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崔警官:希望通过这件事,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吸取教训,无论做什么事,或者提出什么样的诉求,都要用合法合规的方式去争取自己权利,这样让人民群众也很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公安工作很好进行。(记者:谭恩婷  李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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