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基金会公布了《2016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 符合我市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给予每人每年800至7000元不等的资助。
根据方案,市教育基金会在今年秋季继续开展扶贫助学公益活动。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含高职、本科)在校(园)学生。
申请的学生须符合以下资助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10元(含710元)、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我市低保边缘或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学生。或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也可以申请。此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藉在莞就读学生也可以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元/人、小学1000元/人、初中1500元/人、中职2000元/人、高中3000元/人、高职、本科7000元/人标准发放助学金。
有意申请的学生,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镇街宣教办提交申请表。(记者:魏伟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