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及奖励的通知》,记者获悉,我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及奖励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被认定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可一次性获得30万元的奖励,并得到系列递增式扶持。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为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依法经营。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根据《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次性奖励、递增式扶持和服务券补助等扶持服务。其中,对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并且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承担“机器换人”、“信息化专项”等市经信局执行的市级财政专项项目时,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10%和20%。
记者梁婷婷:根据《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成长型中小企业一定额度的服务券。企业在购买财税、法律、培训、策划、设计、品牌、参展布展、宣传推广、电子商务、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等服务时,可凭服务券获得补助。(记者:廖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