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如何创新发展,是摆在东莞高水平崛起面前的现实命题。我市出台的《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五项措施破解筹资难等问题,助推集体经济突围发展。
为破解发展过程中资金筹集难等问题,政策提出通过提供补贴、返还费用等形式,协助镇村从多种途径筹集发展所需资金。
一是补贴担保费用,通过担保筹一部分。可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担保公司,为镇街、村(社区)产权证不完善的集体物业提供担保。
二是返还补办费用,通过抵押筹一部分。可通过返拨办证,鼓励镇、村、组自有土地,物业补办产权证,便于通过有证物业抵押融资,快速扩大各级集体组织可用于融资的资产规模。
三是发展股份合作,面向村民筹一部分。鼓励村(社区)以土地或物业入股,村(居)民以资金入股成立新型合作组织,通过自主开发或合资合作、产权租贷、物业回购等方式,有效整合集体土地物业资源和村(居)民资金。
四是利用金融工具,面向社会筹一部分。可通过BT、BOT、信托投资、城市建设基金及与专业投资运营机构合作开发等多种金融工具或投资方式,筹措资金统筹开发工业园区、城市中心区和经营性设施等。
五是利用信托计划,面向村组筹一部分。鼓励市、镇街依托具备稳定租金收入的自有物业、设施等,面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发行多种形式的信托计划,以灵活方式筹集建设资金。(记者:李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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