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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创文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办的要求,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位标准》(附件1),以“不放过一个指标、不降低一个标准”的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全面排查,认真自查自纠,迅速查漏补缺,特别是对于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品质提升的农贸市场,要做好清晰明确的指示,整体迁移改造的农贸市场,要在临时摆卖点标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临时摆卖点,在市场内分区域轮流改造的农贸市场,要清晰区分改造区和正常经营区,对改造区要做好围蔽和标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区。同时,请各分局在排查过程中注意市场、商超内未达公益广告布置要求的要尽快补齐(不少于1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已经过时的、画面陈旧破损的要尽快更换,要注意不悬挂布条横幅类公益广告,确保户外宣传阵地安全。东莞文明网公益广告库中有专门针对商超、农贸市场的公益广告宣传画,可自行登录下载使用。

  请各分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全力助推我市实现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并于1月9日(周日)下午3时前,将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表(附件2)报市局机关党委傅鸽OA邮箱。

  (联系人:傅鸽,电话:26986716)

附件:1.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位标准要求

   2.创文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表

 

            市局机关党委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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